为促消费、稳增长,增信心,加快推进经济复苏和高质量发展,4月23日,中原区出台促销费活动九条措施。措施涵盖汽车促销、百货促销、住房促销、餐饮业促销等方面。对于招商引资,加快促进项目落地,还出台3年内有效期的奖励政策。
(资料图片)
五一汽车促消费活动
4月27日~5月15日,发放600万元汽车消费券,发放对象为在中原区区域内注册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5万元以上小型非营运车辆(包括新能源车、皮卡车,不包括二手车交易),按照5万元~15万元(含15万元)、15万元~25万元(含25万元)、25万元以上汽车三档进行分配,以电子券包形式发放,共计发放1300份。
百货促消费活动
4月28日11:30~5月5日24:00,发放400万元百货消费券。发放对象为在中原区区域内注册的限额以上餐饮业、住宿业、批发业、零售业。
第二季度汽车促消费活动
二季度,实现同比正增长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按照净增长部分,销售裸车开票价在5万元(含)以上至15万元以下小型非营运车辆,每台可申领1000元购车补贴;销售裸车开票价在15万元(含)以上小型非营运车辆,每台可申领2000元购车补贴。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二季度,对辖区内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缴纳商品房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的20%予以补贴。
加大批零住餐企业入库奖励力度
对首次入库的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库且年零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连续3年每年按其对我区区级经济贡献较上年增量的6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支持引进设立大型批零住餐独立法人企业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和设立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型批零住餐企业。对首次入库的新设立大型批零住餐企业,当年零售额在20亿元、10亿元、5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鼓励批零住餐企业成立总部型企业
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 (营业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批发市场 (营业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和连锁零售、餐饮企业,采取品牌联营、统一收银核算、设立全国或区域销售结算总部等方式,新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型企业。对以上总部企业中,首次入库且当年零售额不低于1亿元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批发市场和不低于5000万元的连锁零售、餐饮企业,按其年零售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鼓励消费品制造企业成立独立法人零售企业
鼓励我区食品、饮料、服装、家用电器等重点消费品制造企业,新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线上线下零售企业。对以上零售企业中,首次入库且当年零售额在10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支持库内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稳存量、促增量,进一步提高汽车、商超、成品油、电商、餐饮等重点消费领域企业竞争力。对年零售额增速不低于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1亿元且在全市排名前5位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以及排名分别在全市前2位的商超、成品油、电商类限额以上企业,每家奖励200万元。对年零售额增速不低于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1000万元且在全市排名前5位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每家奖励50万元。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在中原区范围内施行。对同一企业,奖励政策按 “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实施细则由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另行制定、解释。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标签:
X 关闭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