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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员沦为信息贩子:地址1个卖3百
【催收员沦为信息贩子:地址1个卖3百】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近日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一审对被告人朱某霖以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9727元。
曾经从事催收工作的湖南邵东人朱某霖,在发现利用淘宝客服、物流公司客服的管理漏洞可以套取用户真实姓名下的淘宝收货地址后,开始做起了买卖个人信息的生意。平均每一条淘宝收货地址,他能卖300元,最高时可以卖到380元。短短半年,朱某霖便以此获利近9万元。
据悉,朱某霖在网络上寻找潜在客户,并与上线买家“远方的诗人null”和“眼睛”取得联系。根据约定,上线提供被查询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而朱某霖则通过漏洞获取被查询人的淘宝收货地址,并将其反馈给上线。根据每条收货地址的情况,朱某霖以300元至38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远方的诗人null”,以230元至28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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