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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华龙决定逮捕。
图片来源:白鹭洲知政微信(ID:hxdbxw)
消息称,贵州省黔南州委原常委、黔南州政府原常务副州长刘华龙(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华龙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亲”“清”不分,甘于被不法商人围猎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6月14日通报,贵州省黔南州委原常委、州政府原常务副州长刘华龙被“双开”。通报称,刘华龙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搞钱色交易;“亲”“清”不分,甘于被不法商人围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华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华龙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按程序终止其贵州省第十三次、黔南州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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